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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12
《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对我市北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起到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作用。作为北山条例的执法主体,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具有重大责任。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通过对比、分析、研讨,结合林业执法实际,专门针对北山条例林业法律责任制定了的相应的裁量标准,逐条将条例中的林业行政处罚细化,为规范我市范围内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此标准的出台,是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一个重大举措,是针对北山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及时雨"、"推进器"。贯彻执行好该裁量标准,将对保护好我们的林地资源、林分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资源、公益林资源、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的资源,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市林业系统要把贯彻实施好北山条例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