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3-13
《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北山条例》)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贯彻实施一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林业局积极深入地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依法保护北山生态环境已经形成社会共识,北山生态修复保护效果初步显现。
作为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3月10日是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我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参加了市北山办在东方红广场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北山条例》宣传册、答疑解惑,使得过往市民加深了对北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此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将持续一个月,市林业局将组织沿山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宣传横幅、巡回宣讲条例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大力提升北山环境保护知晓率,营造人人保护北山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北山生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