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11-27
内容简介: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六、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英文简称UPOV)旨在通过建立植物品种保护的有效机制,来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鼓励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公约于1961年12月2日在巴黎通过,于1968年8月10日生效。随着植物繁育技术的提高和新的进展,公约分别于1972年、1978年和1991年做了修订。公约现有58个成员国,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
公约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下设技术委员会(TA)和行政法律委员会(CAJ)。
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成为成员国,履约主管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