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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刑事侦查队等三个职能科室,下设焦作市森林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森林公安机构的主要职责:贯彻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查处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指导县(市)森林公安工作。
2、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离退休人数0人。
二、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96.97万元,其他收入0.07万元,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97.04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46.77万元,其他收入合计0.06万元,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346.83万元。2016年收入比2015年收入减少49.7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69万元,项目支出194.89万元,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8.65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8万元,项目支出112.69万元,2015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6.27万元。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016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合计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合计2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11万元,公车运行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2016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数比2015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数减少2.4万。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35.88万元。其中:办公费3.17万元,印刷费0.03,水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99万元,差旅费0.12万元,物业管理费0.04,维修费0.34,劳务费4.77万元,福利费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四、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差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7.9.15